合伙人:甲(姓名)、乙(姓名)
一、餐馆概况:
餐馆名称:XX餐馆;地址:XXXXX;面积:XXXXX平方米;性质:中餐、火锅;总投资:XX万元;设备:厨房用具(冰箱、压面机、擀面杖、电磁炉、抽油烟机、排风扇、碗柜、货架等)、店内外装修、餐厅桌椅、餐具等。
二、入伙出资:
甲(姓名)出资XX万元,乙(姓名)出资XX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XX%和XX%。该出资于XXXX年XX月XX日之前到位。
三、盈余分配:
所有业务所得,合伙人享全部盈余。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统计核算,每季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某一合伙人不愿继续参与餐馆经营而退伙,并且另一合伙人同意接受时,允许合伙人与餐馆保留和评估原始投资及其后续出资金额情况,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现金分红。
四、债务责任:
餐馆经营过程中发生亏损,合伙人对亏折额的承担比例为各半承担。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由合伙人按其出资比例各自承担和分摊。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承担部分,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五、退伙事宜:
合伙人退伙,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因为业务变更致使原合伙人不能继续参与经营时可退伙;退伙时按不同情况决定:对经营债务不作偿还的,可要求按照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保留其财产份额以作补偿;为保证业务连续性要求其他合伙人承受其债务。经协商一致也可一次性付给对方财产作价款而退伙。如一方擅自撤离,则他方有优先权经营,退伙一方应当全力支持并予以技术和管理的协助。违约方应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退伙后以结算月前后盈余百分比(税后)做为生活补贴(如有外调人员)股权不得随意分割。如中途一方违反合同被中途除名者以结算月前后盈余百分比(税后)做为经济补偿。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年。本合同正本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公证机关保留一份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并按照合法的原则协商处理任何冲突和纠纷。如有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在餐馆业务经营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可以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各方应该诚实守信、团结合作,共同为餐馆的发展贡献力量。
甲(签字):_____________乙(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