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餐饮业卫生许可,是指对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取得的卫生行政许可。在我国,餐饮业卫生许可的实施,旨在保障食品安全卫生,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促进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餐饮业卫生许可办理的实际操作,为广大餐饮从业者提供办理餐饮业卫生许可的指南。
二、餐饮业卫生许可的申请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非法人单位;
2. 具有与所从事的餐饮服务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3. 具有与所从事的餐饮服务活动相适应的卫生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4. 具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5. 具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操作工艺、操作流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餐饮业卫生许可的申请材料
1. 餐饮业卫生许可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4. 餐饮服务场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设备布局图;
5. 餐饮服务场所的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6. 卫生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和资质证明;
7.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 食品安全承诺书;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餐饮业卫生许可的办理程序
1. 申请人向餐饮业卫生许可实施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 餐饮业卫生许可实施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受理决定,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理由;
3. 餐饮业卫生许可实施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现场核查;
4. 餐饮业卫生许可实施机关根据审核和现场核查情况,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5. 准予许可的,颁发餐饮业卫生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五、餐饮业卫生许可的变更、延续、注销与补办
1. 变更:餐饮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内,如餐饮服务场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
2. 延续:餐饮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申请人应提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3. 注销:餐饮业卫生许可证依法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4. 补办:餐饮业卫生许可证遗失或者损坏的,申请人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六、法律责任
未取得餐饮业卫生许可证或者餐饮业卫生许可证被吊销、撤销、注销的,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